证监会 配资 中信消费金融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等被罚120万
发布日期:2024-08-16 08:10 点击次数:71
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4日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(下称“中信消费金融”)被罚款120万元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
据文号为京金罚决字〔2024〕1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,中信消费金融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为: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存在不足,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;综合利率等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;授信体系存在缺陷,授信审批环节不够独立;贷后管理不到位,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中信消费金融罚款合计120万元。
企业网站信息显示,中信消费金融注册资本7亿元证监会 配资,股东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(持股70%),金蝶软件(中国)有限公司(持股30%)。(中新经纬APP)